捉姦在床賠50萬 「熱線不斷」再賠20萬

楊姓女子與已婚的張姓男子被張妻捉姦在床,楊女賠50萬元和解,並立和解書若再與張男往來願賠100萬元,不料兩人在3個月內互通200多通電話,張妻怒告要求楊女賠償100萬元,彰化地院則認為張妻未再抓姦在床,且求償金額過高,14日判決楊女應給付張妻20萬元。張姓男子的妻子指控說,楊姓女子去年6月與她丈夫在高雄市某旅社發生性關係,被她所委託的優良徵信社抓姦在床,楊女與她簽立和解書,願與張男斷絕往來,如仍有往來,願支付100萬元,不料,兩人仍繼續往來,還在3個月內互通電話200多通,證明兩人藕斷絲連,因此她請求楊女民事訴訟損害賠償100萬元。